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积分及奖励
 
类别
积分标准
系统说明
A类
1元现金=1分
百货类商品(个别商品除外)
B类
1元现金=0.5分
黄铂金、名表、3C数码(含大家电)、烟草、新生活超市
C类
不积分
美食档口、礼品包装、特例商品、电子优惠券、团购消费、各种服务性收费、个别餐厅(如星巴克、肯德基、必胜客等)、汽车美容与保养、部分明示专柜及各种促销返利、积分返利赠券等消费

● 卡友结帐时一卡通必须通过收银台刷卡器方可积分,补积分不参与卡友礼兑换。
● 不同一卡通之间的积分恕不累加、转让。
● 退换货时,积分将做相应增减。
● 钱买积分:卡友消费发生退换货,积分账户将成负数时,顾客按1分=0.01元现金交款进收银台将积分账户补足,方可办理退换货。
● 积分返利:群光广场将不定期举行积分返利活动,请留意返利的电子消费券有效期,及时消费。
● 电子消费券账户:电子消费券需在有效期前使用,过期作废。
● 参加积分兑换必须由卡友本人持一卡通及本人身份证方可办理。
● 积分兑换地点:卡友服务中心\卡友礼兑换处。
● 违反本会员公约而获得的积分,群光广场有权予以注销。
自2012/7/12(四)起正式实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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